2007级学生原定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由于个别课程选课人数不足20人,取消开设五门选修课。取消开设的选修课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行政救济法、外国民法、电子商务法、竞争法。选修这五门课程的同学,请在10月12、13日退补选时重新选课。 教务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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