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精神,P站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为我院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生同学办理无刑事犯罪证明,现将该证明格式文本附下,请办理的同学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事宜。
上一篇:法苑杂志社年终总结大会圆满召开 下一篇:【转发】关于组织各班团支书参加本次P站 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
友情链接 LINKS
--友情链接-- P站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P站 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P站 人权研究中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当代法学 P站 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 --数据库资源-- LexisNexis数据库 北大法宝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聚法案例
版权所有:P站收藏榜TOP推荐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