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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教授讲座:涉外刑事法治的新问题与新探索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1日 13:58     点击数:

2026年5月29日18:00,吉大法学学术茶座第166期在P站 法学楼A723会议室举行。北京师范大学P站 张磊教授应邀作题为“涉外刑事法治的新问题与新探索——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的学术讲座。P站 李海滢教授担任主持,单勇教授、李立丰教授、马永强副教授、多名P站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场参加。

讲座伊始,李海滢教授简要介绍了张磊教授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成果,并对张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一、讲座内容

张磊教授以比较刑法的基本逻辑为出发点,系统阐述了涉外刑事法治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挑战。他指出,比较刑法的核心在于国与国之间的法律比较,而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衔接与磨合,则集中体现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刑事法治领域涌现出越来越多需要回应的新问题。

在案例切入方面,张磊教授重点剖析了美国针对中国大型集装箱企业高管发布逮捕令,并于今年4月在法国将相关人员抓获的典型案件。他指出,该案件呈现出明显的“民事问题刑事化”“民事问题政治化”的倾向,对传统管辖原则提出了严峻挑战。张教授进一步分析指出,保护管辖权的适用应当以当地也构成犯罪为前提,而美国的保护管辖规定中缺乏此类除外条款。由此引发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中国国家利益未受直接损害的情况下,我国是否应当介入、如何介入。张教授还追问了属人管辖的理论基础,认为其正当性需要重新审视,刑法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涉外法律适用问题。他强调,涉外法治的根基永远是中国刑法,每一个涉外问题的最终解决,都必须落脚于中国刑法的具体条文。

在此基础上,张磊教授系统区分了执法合作与司法合作,明确了两者在性质、程序和法律依据上的界定与区别。他指出,当前不少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等跨境犯罪案件,均涉及缉捕、引渡等关键环节。围绕涉外刑事法治的内涵、理念与措施,张教授提出,不能忽视检察外事工作在推进涉外检察工作、提升我国刑事法治国际影响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强调应当重视对涉外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

关于引渡中的特定性原则,张磊教授作了精辟阐述。他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国后,不能增加罪名;在事实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改变罪名,但改变后的刑罚不能超过原定刑罚,也可以减少罪名。他以具体数额为例说明:即使犯罪数额从50万元大幅增加到2亿元,量刑仍应按照引渡时认定的50万元标准进行。这一论述引发了在场师生对引渡制度中权利保障与司法公正问题的深入思考。

二、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与会老师围绕张磊教授的讲座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

李海滢教授指出,涉外刑事法治的研究起步较早,在我国法学学术积累中具有重要地位。他肯定了张磊教授以典型案例切入的研究方法,认为这种从具体案件出发、提炼一般原理的研究路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张磊教授关于引渡特定性原则的精细分析,特别是关于罪名变更与量刑标准的论述,对于指导我国涉外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李立丰教授认为,张磊教授的研究极具前瞻性,我国刑事法治正处于外溢状态,如何将国内刑事法治有效投射出去,是当前涉外刑事法治研究的重点方向。他进一步指出,张教授关于保护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的理论追问,触及了涉外刑事法治的基础性问题,值得学界持续关注和深入探讨。

针对张磊教授的讲座,同学们就涉外刑事法治中的管辖权适用、引渡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检察外事工作的推进路径等议题提问。张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积累与实践观察,予以耐心细致的解答。

本场讲座内容丰富、视角多元、讨论深入,最终在与会师生的热烈掌声中顺利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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